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舉幾個例子,有位深居石門水庫山區的80歲雕塑藝術大師,居家環境因樹木生長雜亂,導致滋生蚊蠅眾多,而請人工修剪搬移,結果就吃了一張12萬元的罰單,幸好,社區裡的人協助籌資把罰單給繳了,不然,把一個80幾歲的老人拖進監牢,說真的,這就是所謂"老有所養嗎?";有位布農族地利部落的族人,因耕地被土石流掩蓋,導致農作物損失,在整地之後把沖倒的樹木搬回家門前,隨後也是被賞了好幾萬元的罰單,沒錢繳還進了監牢。
而會發生這些事情,除了森林法的蠻橫與法規宣導不力以外,森林法甚至成了山地區域鬥爭的工具,社區內各方勢力透過森林法中的模糊地帶,"抓扒子"的通報相關單位告發,達到逞威於其他勢力的手段。
個人不想對國家律法有太多評判,畢竟,台灣這幾任的總統跟行政院長都是法律專業高材生,自有他們的真知灼見。我只在意,這些山上的朋友,能不能在樂天開朗的笑容中,背負更少來自漢族社會規矩下所給的不公與壓迫。
本篇影像是2007年五月底,司馬庫斯部落族人因「風倒櫸木事件」前往行政院陳情活動,想要了解更多此事件始末與最新發展,可以前往當上帝的部落遇到國家blog。
■ 完整相簿:風倒櫸木事件 完整相簿
■ 相關文章:台灣新子@南洋姊妹會 / 戀戀桃花緣--新竹尖石鄉部落風情
■ 參考資料:森林法第52條 / 第56-3條 / 了解風倒櫸木事件blog! / 原民搬運風倒櫸木案 張揆:已盡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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